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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四城区2021年第一次 兜底保障对象实物配租公告
时间:2021-04-30  来源:  阅读:6394 次

福州市四城区2021年第一次

兜底保障对象实物配租公告


根据《关于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兜底保障”对象住房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榕房[2020]122)等文件精神和房源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四城区2021年第一次兜底保障对象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安排

(一)配租对象:

截至2021422日四城区批转的16户兜底保障对象,其中一人型15户,三人型1户(名单详见附件1)。

(二)实物配租时间:

2021年57日下午1500-1600

(三)配租地点:

    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二、配租房源

30平方米以下房源30套(供一人型保障对象抽选),35-40平方米房源2套(供三人型保障对象抽选),详见附件2

三、配租方式

此次实物配租暂使用乒乓球摇号,将各房源相对应的乒乓球进行编号,分别放置在不同的抽球箱内,采取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与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相结合的方式。16名保障对象按照各区局批转的先后顺序,分为一人型组(15户)和三人型组(1户)。先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再按抽得的“抽签选房顺序号”的顺序,在我中心提供的房源中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具体步骤和规则如下:

(一)一人型组15

1、30平方米以下户型房源按地点分别放置于对应的抽签选房箱内,即一个地点对应一个抽签选房箱。

2、第一轮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兜底保障对象按各区局批转的排名先后顺序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

3、第二轮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兜底保障对象按照所抽取的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在选房顺序号可以选择的房源地点范围内,依次在选中的房源地点所对应的抽签选房箱内抽取乒乓球号(一户仅能抽取一个),其对应的房源即为所安排的公租房房号。因各地点的房源有限,如该房源地点抽签箱的乒乓球已被抽空,兜底保障对象只能选择其他房源地点的抽签选房箱抽取乒乓球。

(二)三人型组1

1、35-40平方米户型房源按地点分别放置于对应的抽签选房箱内。保障对象亦可选择下靠,在上述一人型组配租后剩余的30平方米以下房源中抽取。

2、因三人型组只有1户,无需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

3、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保障对象在抽签选房箱抽取乒乓球号(一户仅能抽取一个),其对应的房源即为所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

四、合同签订和租金计算

此次配租保障对象的合同起租期为202161日,有效期五年。租金标准按兜底保障对象类别:全额低保免收租金;特困供养家庭和差额低保按照0.94/平方米收取。租赁保证金按照标准租金的3倍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兜底保障家庭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合理安排出行,按通知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在抽取配租房源、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后及时离场(办事大厅门口正在围挡施工,请注意安全)。若申请人因故无法到场、身份证无磁,应提前办理好相关委托手续。

2.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除特殊原因外,每个保障家庭仅限一个人(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参加选房。申请人若为近期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榕人员,或出现发烧、咳嗽症状,或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密切接触者等隔离或观察期限未满等情况,应委托他人办理抽签选房事宜。所有到场人员需全程配戴口罩,主动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遵守现场纪律,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请自行携带签字笔、老花镜等配租选房及合同签订时所需物品。

3.已实物配租和现轮候的兜底保障家庭,均可申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得再作调整。补贴发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办理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4.如对上述事宜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7620220、87551560,监督电话:22850375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1年430
















附件1

福州市四城区2021年第一次兜底保障

对象实物配租名单

序号

申请家庭成员

姓名

证件类别

身份证号码

保障标准

保障对象类型

1

申请人

赵英

身份证

350102********0038

一人型

特困供养家庭

2

申请人

田式源

身份证

350102********0193

一人型

全额低保

3

申请人

林翠楠

身份证

350103********0002

一人型

全额低保

4

申请人

郑飞

身份证

350102********0001

一人型

全额低保

5

申请人

陈依贞

身份证

350102********1002

一人型

全额低保

6

申请人

郭榕

身份证

350102********2054

一人型

全额低保

7

申请人

许国东

身份证

350102********7047

一人型

全额低保

8

申请人

林水英

身份证

352123********7152


全额低保

9

申请人

林爃娟

身份证

350102********8034

一人型

全额低保

10

申请人

陈怡娜

身份证

350102********7454

一人型

全额低保

11

申请人

卓忠武

身份证

350102********1053

三人型

差额低保

配偶

张碧珍

身份证

350121********8252

子女

卓晓莉

身份证

350102********1162

12

申请人

张米文

身份证

350103********2026

一人型

差额低保

13

申请人

王晓东

身份证

350102********4055

一人型

全额低保

14

申请人

王德清

身份证

350104********1151

一人型

全额低保

15

申请人

江亮颖

身份证

350104********6008

一人型

全额低保

16

申请人

刘坚

身份证

350102********2037

一人型

全额低保




附件2

福州市四城区2021年第一次兜底保障对象实物配租房源表

序号

所在区县

小区名称

楼栋号

房号

建筑面积

1

仓山区

翠榕苑

13

308

25.22

2

仓山区

翠榕苑

13

212

25.26

3

仓山区

翠榕苑

14

312

25.26

4

仓山区

翠榕苑

13

111

25.4

5

仓山区

翠榕苑

13

211

25.4

6

仓山区

翠榕苑

13

311

25.4

7

仓山区

翠榕苑

11

102

25.86

8

仓山区

翠榕苑

11

202

25.86

9

仓山区

翠榕苑

11

220

25.86

10

仓山区

翠榕苑

11

320

25.86

11

晋安区

金城福园

4

215

25.05

12

晋安区

金城福园

3

705

25.48

13

晋安区

金城福园

3

710

25.48

14

晋安区

金城福园

4

407

26.85

15

晋安区

金城福园

4

601

26.99

16

晋安区

金城福园

4

316

29.25

17

仓山区

桔园洲

32

108

27.44

18

仓山区

桔园洲

31

308

27.51

19

仓山区

桔园洲

31

508

27.51

20

仓山区

桔园洲

33

208

27.7

21

仓山区

桔园洲

32

605

28.38

22

仓山区

桔园洲

10

608

29.34

23

晋安区

名桂佳园

15

801

25.04

24

晋安区

名桂佳园

15

523

26.96

25

晋安区

名桂佳园

15

824

26.96

26

晋安区

名桂佳园

15

325

26.96

27

晋安区

名桂佳园

15

825

26.96

28

仓山区

台屿小区

1

101

27.84

29

仓山区

台屿小区

1

501

27.84

30

仓山区

台屿小区

1

601

27.84

31

仓山区

台屿小区

4

301

38.63

32

晋安区

远东丽景

11

903

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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