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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次电脑抽签配租注意事项
时间:2017-06-08  来源:  阅读:2855 次

2017年第一次电脑抽签配租注意事项

 

抽签配租时间:

2017年610日周六上午8:30 2017611日周日下午2:304。(保障对象参加场次时间以短信通知配租时间为准。)

 

抽签地点:

鼓楼区西二环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14

 

须携带证件: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无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因无法识别,不能参加现场配租,须提前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入场配租)。

 

 

 一、配租流程:

(一)到场保障对象手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叫号顺序进行逐一进场;

(二)进场后,根据保障对象户型、意愿“签订承诺书”。

(三)签订承诺书后,在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并签字盖手印。

(四)办理结束,退场。

 

   (重点提示:目前因暂无公租房适配现房,此次配租均为预配租房源,待上述公租房小区可交付使用后,我中心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您前来办理合同签订及入住的手续。)

 

    若参加抽签选房的人员在选房现场缺席(抽签时叫名字或叫顺序号三次未到的,视同缺席),视同放弃此次抽签选房若参加抽签选房的人员在选房现场中途退场,视同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二、配租保障对象:

此次安排配租三人型保障对象共739户,包含:

2016年台江区第三至八批及第九批47户;

2016年鼓楼区第五、七至十批;

2016年仓山区第五至十批;

2016年晋安区第四至八批;

2016年剩余未配租优先三人型保障对象共9

 

 

三、租金测算:

    保障家庭人均年收入÷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公租房租金标准×公租房建筑面积。

   

四、“下靠配租”: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保障家庭可以自愿申请“下靠配租”,自愿选择承租下靠一个档次配租户型的三人型公租房保障对象,租金在其实际应承担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20%

 

五、“延后配租”: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保障家庭因工作、生活困难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当次配租的,可以在通知期限内申请延后至下一次实物配租,并自愿排在配租当年所有轮候保障对象配租之后进行配租。一户只能申请延后配租一次。

 

六、委托手续办理:

 

参加抽签选房的保障对象原则上应为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人本人

 

申请人因故不能到场(或身份证不能正常识别)的可委托他人(原则上应委托共同申请人或亲属)办理,委托书原件须在抽签选房开始前,到我中心保障处办理,以便将委托人身份证号提前录入电脑程序。

委托书两种方式:

1、委托人与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关系证明等原件、复印件至我中心办理;

    2、委托人至相关部门办理,委托书必须经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或居住地街道、社区证明委托书内容,并签注“以上情况属实”再盖章确认。

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委托书内容至少须包含几个要素: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被委托人与委托人关系,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全权办理公租房抽签选房相关事宜)。我中心保障房管理处可以提供标准格式委托书。

 

 

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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